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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律师优秀论文 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3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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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次浏览
市律师协会各县市区工作站、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事务部: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执业律师和律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根据省律协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今年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律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论文选题
1.选题要求。紧紧围绕新时代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的新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成果、律师行业管理新亮点、律师业务创新拓展新成就等方面进行选题,内容主要包括律师行业党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刑事辩护全覆盖、律师调解、律师行业管理、律师队伍建设、律师业务各领域等等。
2.论文分类。分为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律师行业发展及律师业务四个类别。律师业务类应注明刑事、民事、知识产权、公司法、房地产建设工程、金融证券、行政法、涉外及海商、破产重整与投融资、诉讼、综合等。
二、论文要求
1.撰写要求。律师和律师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结合工作实际,自拟题目。在选题的基础上认真搜集有关资料,独立开展研究,做到观点正确,逻辑清晰,论证充分,语言简洁流畅。
2.格式要求。论文打印一律用A4纸。每篇论文封面内容包括:所在市名称、论文类别及编号(在页面右上角)、题目、所在单位名称、作者姓名(正文内不得出现作者单位、姓名)、手机号码、执业证号。首页内容为:论文题目(用2号宋体)、内容摘要和主题词(用3号楷体)、正文(用3号字仿宋体),文中如有二、三级小标题分别用3号黑体和楷体。论文中的直接引文一律
加引号,引用法律的编、章、节、条的序号一律用中文表述,注释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注释一律用4号楷体,按顺序编号,放于文章最后。有参考文献的按注释格式放于注释后面。论文原则上应控制在3000—5000字,并在论文末尾括号注明。
3.严禁抄袭。经检测重复率达30%以上的论文,核实后认定为抄袭的,市律师协会将在网站上通报,取消优秀论文评选资格。
三、报送要求
1.律师管理人员和律师撰写论文后,由所在单位审查、推荐,报送到市律协。论文务必注明所属类别。
2.各单位请于5月31日前将论文目录及论文(电子版及纸质打印版)报市律协秘书处,邮件标题注明“××所 2018年论文评选”。
3.市律协将在6月上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论文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对获奖论文作者颁发证书、通报表扬并将论文集结成册。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优秀论文市律协将推荐至省律师协会参加全省评选。
联 系 人:张培江 联系电话:8790381
电子邮箱:wfslsxh@163.com
地 址:潍坊市胜利街文化路西北角中国司法407室
附件:1.报送论文目录表
2.论文封面样例
3.论文式样
附件
潍坊市律师协会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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