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5年03月31日 星期一

欢迎扫一扫关注

潍坊律协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实习管理
申报律师执业实习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2-04-26 09:42    |    11458次浏览

申报律师执业实习注意事项


1、申请实习网报网址:http://mc.sd.lsxh.homolo.net/registertrainee.jsp

2根据实习管理有关规定,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应当按照规定转接组织关系提交组织关系转接证明

3网上申报时,实习申请表中的教育经历应从高中添加,教育经历及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衔接,不得有间断,如此期间无业或者待业,应在系统内添加待业或无业状态。

4、网上申报时,系统中所有材料上传原件照片,上传材料用JPGPDF格式。

5、《实习协议》中横线部分不得为空,如果双方对此条款无具体协议的,须在横线处划斜线或者填写“无”;按照实习管理有关规定,实习协议中律师事务所与实习人员应当约定实习期间劳动报酬或者生活补助;劳动报酬或者生活补助标准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不得变相转嫁由实习人员承担;实习协议双方签署后需要加盖骑缝章。

6、系统内提供的《律师事务所情况说明》《个人保证书》《指导律师承诺书》等模板抬头应修改为“潍坊市律师协会”。并注意《个人保证书》括号内容修改为律师事务所名称

7、在我市申请实习需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为青年律师发放薪酬情况说明》,具体模板见潍坊律师网下载中心,系统内将该材料上传至“其他材料”中。

8预审通过后,从系统打印实习申请表,律师事务所签署意见盖章,并在申请表上盖骑缝章。

9、当系统中提示“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方可提交纸质材料。递交纸质材料时需注意,所有复印件上需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 字样,由核对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奎文区胜利街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中国司法大楼4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