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律师协会印发《潍坊市律师协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纠纷调解程序规定(试行)》,规范律师变更执业机构期间的纠纷调解程序,补齐律师维权短板,引导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变更执业机构纠纷。
《规定》依据《潍坊市律师协会章程》和《律师资质管理工作指引》制定。律师在变更执业机构过程中被原执业机构拒绝的,可以向市律协权益保障委员会提交调解申请。经调解,申请人没有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令履行;原执业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的,由市律师协会代为出具证明,办理变更执业机构相关手续。
《规定》的出台是市律协强化律师服务的重要举措,高效、有力地保障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提供了双赢的选择。下一步,市律协将针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建章立制、不断规范,切实保障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充分履行好职责,努力将协会建设成律师满意的“律师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