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师协会各县市区工作委员会、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潍坊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律师协会决定对实习期满且已受理实习考核材料的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2月4日(周六)上午 8:00
地点:潍坊市综合法律服务中心五楼法治大讲堂(潍坊市奎文区胜利街与文化路西北角中国司法大楼)
二、考核人员范围
实习期满并且已于1月13日前受理纸质考核材料的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相关要求及考试纪律
1、参加面试人员须全程正确佩戴无呼吸阀N95口罩,凭身份证、潍坊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考核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人员无发热、咳嗽等症状,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登记等工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参加本次面试。面试人员应当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抽签,在工作人员指引下依次进入考场。面试正式开始后迟到人员不得再参加本次面试。
2、实习人员应携带前期已提交的《实习考核提交案卷目录》所列五本案卷、实务训练活动记录及有关材料到场参加面试考核。(各类实训记录应当符合《潍坊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次数)。实务训练活动记录应当从山东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委托代理合同、接待笔录、庭审笔录等相关材料按顺序附后。
3、参加面试人员必须自觉服从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面试考官、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4、参加面试人员违反公平公正原则,试图通过打招呼、私下联系面试考官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面试的,将视为考核不合格,并给予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
5、参加面试人员进入待考区后须关闭并上交通讯设备直至本次面试全部结束。
联系电话:8790381
附件:1、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人员名单
2、潍坊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考核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潍坊市律师协会
2023年1月16日
附件1:
潍坊市第一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所在单位 | 签到 体温 |
1 | 李云 | 青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 |
2 | 吴波 | 青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 |
3 | 张成文 | 山东青都律师事务所 | |
4 | 赵振 | 山东致允律师事务所 | |
5 | 吴佳玉 | 山东理达寰球律师事务所 | |
6 | 王菲菲 | 山东翰来律师事务所 | |
7 | 于科慧 | 山东衡盛律师事务所 | |
8 | 王晓东 | 山东鲁潍同心律师事务所 | |
9 | 徐晓芸 | 山东德衡(潍坊)律师事务所 | |
10 | 何建伟 | 北京市仁人德赛(潍坊)律师事务所 | |
11 | 陆超 | 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 | |
12 | 汲庆 | 山东齐鲁(潍坊)律师事务所 | |
13 | 张艳华 | 山东齐鲁(潍坊)律师事务所 | |
14 | 付玉杰 | 山东元仓律师事务所 | |
15 | 董健 | 山东联邦律师事务所 | |
16 | 宋涛 | 山东泽谊律师事务所 | |
17 | 刘文英 | 山东国宗律师事务所 | |
18 | 高伟 | 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 |
19 | 李洪艳 | 山东韬颖律师事务所 | |
20 | 刘杨 | 山东文宇律师事务所 | |
21 | 曹仲良 | 山东春杰律师事务所 | |
22 | 马茂森 | 山东北辰永信律师事务所 | |
23 | 王文静 | 山东瀛鲁律师事务所 | |
24 | 牟诗远 | 北京市京师(潍坊)律师事务所 |
附件2
潍坊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考核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姓 名: 性别:
实习证号: 执业机构:
身份证号: 手机联系方式:
本人考前14日内住址(请详细填写,住址请具体到街道/社区及门牌号或宾馆地址):
1.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口是£否
2.本人是否正处于新冠感染期。 口是£否
3.如前期已感染,目前抗原或核酸结果是否转阴性。 口是£否
4.本人考前28日内,是否从境外(含港澳台)入潍或有境外(含港澳台)接触史。 口是£否
5.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4的情况。 口是£否
提示:
考试前14天内建议减少不必要出行,不聚餐、不聚会、勤洗手, 正确佩戴口罩。
本人承诺:我将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卡,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 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处罚和制裁。
本人签名: 填写日期: